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气象局于1955年11月在乘坡镇建站,1959年迁建于营根镇,1979年12月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气象站更名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气象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气象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站局合一的管理模式,受海南省气象局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属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下设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股;直属单位气象台。全站占地面积约13亩。2006年被中国气象局评为“全国文明台站标兵”;2009年被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业务主要有地面气象观测、农业气象观测、天气预报、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防雷检测、防雷工程设计安装、气象行政执法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工作职责、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气象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发布天气预报、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防御气象灾害、防雷减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等。为各级党政部门决策、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局长:陈成松;副局长:王文、黄在坤
联系电话:0898-86221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