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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气候区划
来源: 农业气象 发布时间: 2015-01-05

      农业气候区划的步骤一般为:首先针对农业生产中的主要气候问题,找出关键性气候因子和关键时期,确定指标,进行农业气候条件分析;然后确定区划系统与区划指标值,进行分区;最后进行分区评述。其中,确定区划指标值是进行区划的关键,一般应选择具有农业意义、能反映地区间农业气候特点的指标值;由于气候波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通常要取一定保证率下的气候要素值。区划中常用的热量指标有一定农业界限温度期间的积温,作物生长期、最冷月和最热月的平均气温、平均极端最低气温等。水分指标有降水量、蒸散量、降水蒸发比(干燥度或湿润度)、降水蒸发差等。此外还有光照等其他指标。   

      确定区划系统和进行分区时,要根据对当地农业影响的重要性依次确定区划指标。在同一级区划中,也要用主导指标和辅助指标结合的方法进行划区;如能采用多种气象要素综合的指标(如湿润度,气候生产力等)则更好。进行小范围区划时,可选用土壤、地形、物候等自然景观的差异作为补充指标。分区评述中可概括本区的地理位置、所辖范围、农业生产特点、农业气候特征、农业气候生产力以及合理开发利用本区农业气候资源、克服不利气候因素的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