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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气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0-18


海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气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气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气象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海南省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琼气人发〔2019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所有在职专业技术人才,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二、申报条件

符合管理办法》中副高级、中级、初级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气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管理办法》中的副高级、中级、初级评审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的职称系列应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对应。再次申报的人员,须有新的业绩。

(二)资格审查。推荐单位须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要重点审查《评审表》(附件1《评审简表》(附件2中的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材料的原件;属于破格申报的,要在单位推荐函中做出具体说明

凡不符合评审条件要求者,不得进入评审工作相关程序。若因对评审材料把关不严而出现影响申报人正常评审的情况,后果由推荐单位和申报人负责。

(三)推荐人选确定。推荐单位组织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评议。各单位党组(或领导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按副高级、中级分别给出排序)。

(四)单位内部公示。将推荐人员的《评审表》(附件1)、《评审简表》(附件2)、个人技术工作总结、代表性成果材料等在各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为行业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履行上述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申报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函。推荐函要说明推荐人选材料审核、推荐程序、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和结果等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其中,行业相关单位委托评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由所属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1.评审表;

2.评审简表;

3.个人技术工作总结(篇幅2000字以内);

4.资格业绩材料;

5.代表性成果材料(3篇以内)

(三)副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后统一由所在单位向省气象局人事处报送,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按所在单位初评委会的要求报送。省气象局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任何材料。

五、关于集中答辩

申报气象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人员,分别参加省气象副高级职称评审会和中级职称评审会答辩答辩分为自我陈述和考核答辩两部分。

自我陈述即申报人针对相应的职称评审条件,用PowerPoint方式作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报告,中级时间不超过6分钟,副高级不超过8分钟。

考核答辩由专业组给出答辩题目,中级2道,副高级3道。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具体答辩日期另行通知,申报人未到场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当年的评审资格。

六、关于委托评审

非气象部门在编工作人员申报气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其所在单位委托和其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委托。相关规定见《管理办法》第八章。

七、关于职称认定

请我省气象部门各单位初评委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人员尽快按照《管理办法》第七章的要求完成认定工作。认定结果报省气象局人事处备案,申报表(附件6纸质件报省气象局人事处归档。

八、其他

(一)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二)我省气象部门各单位的推荐函通过公文系统报送。委托评审的材料须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报送。

(三)申报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211130日。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1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由于新的办公系统邮件容量有限,请各单位以单位名义将申报人员材料报至海南省气象局资料共享系统人事处(访问地址:http://10.156.137.201/)。纸质件(加盖公章)寄送至省气象局人事处(海口市海府路60号省气象局办公楼505室,联系人:简政,联系电话:65238036)。


附件:1.评审表

      2.评审简表

      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5.期刊评价排序表

      6.气象专业职称认定申报表



    海南省气象局

                                      

                                   20211015

附件1:评审表.zip

附件2:评审简表.zip

附件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申报推荐材料说明.docx

附件5:期刊评价排序表.xlsx

附件6:气象专业职称认定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