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41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开展活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报送检测项目清单,接受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分支机构的监管,现要求我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各分支机构,通过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选择海南省气象局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息登记”服务事项(或直接登录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andlingGuideline?id=1420247&sourcekey=a95c884ababe4946939fe42c4a76f8f6),按照要求提交材料,3月15日前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我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今后如设立了分支机构,请及时进行信息登记。
我局将通过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示各分支机构的登记信息。
联系电话:65203075、65203074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