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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2023年度报告报送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7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41日通过官方网站、企业交流微信群、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明确要求所有在资质有效期内的检测资质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2023年度报告报送的工作。现本次年度报告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报送情况

由海南省气象局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中,需报送年度报告的共有11家单位,均已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报送了年度报告。在本省登记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中,需报送年度报告的共有42家单位,其中29家按时完成了报送任务而剩余13单位至今未提交(具体名单见附件)。这一情况不仅影响了全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整体进度,也反映出部分单位在年度报告报送工作中的疏忽与认识重视不足。

二、存在问题

经审核,年度报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基本信息内容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部分单位在填写年度报告时,对基本信息如主要人员变化情况、检测项目统计表合同编号的缺失、分支机构设立情况等关键信息的填写不够准确或存在遗漏,影响了报告的整体质量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高度重视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年度报告不仅是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接受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主管部门对资质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它还是单位资质升级、延续的重要条件。因此,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常态化年度报告报送制度,明确编制和审核职责、流程,确保高质量完成报送任务

(二)及时报备单位信息更新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等关键信息的变更情况各单位应当及时向我局审批办报备,并通过“海南防雷智慧管理服务平台”修改用户信息。这不仅有助于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准确情况,也有利于各单位规范、高效开展检测业务,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附件:逾期未报2023年度报告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逾期资质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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