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海南省气象局决定取消以下三项市县气象政务服务审批事项:
一、取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的审批。
二、取消“公布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目录”的审批。
三、取消“基本气象资料提供和使用申请”的审批。
各市县气象局应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过渡,确保取消审批事项后,相关工作能够平稳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海南省气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