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气象部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南省气象部门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hi.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60号;邮编:570203;联系电话:0898-65343106)。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南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国气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及民生需求,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按时公开信息、继续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健全规范工作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机构职能信息。根据中国气象局2022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指导我省各级气象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信息发布任务。全面梳理和依法公开本机关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形成机构职能目录并在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气象主管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参加中国气象局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有关业务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我省备案的办理信息、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全省认定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2家、乙级资质10家;登记外省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31家、乙级资质3家。
(三)完善权责清单,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琼发改体改〔2022〕351号)的要求,通过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转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要求,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0号,通过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海南省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省局全年受理政务服务审批办件共44件,全部按照法制化、规范化要求按时办结,对需要依法公开的事项办理结果及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公告。对调整后的《海南省气象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全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报送情况等,及时通过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以便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四)深入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2022年,海南省气象局在门户网站上按要求完成信息发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门户网站运维,根据中国气象局对我局门户网站检查情况,对栏目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门户网站上各单位(部门)的管理、维护、更新责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加强对市县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2022年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海南气象工作动态和天气类信息429条,通知公告37条,人事信息12条,公开指南1条。全年共接收海南省气象局网站公众留言14条,办结14条,办结率达100%,平均办理天数2.8天,有效加强了政民互动。全年未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收到和处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度举办并参加的新闻发布会4场;针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全年启动台风、暴雨和寒冷应急响应共12次,应急响应天数40天;2022年在海南气象官方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原创、首发破过的5W+的作品共92条;51条10W+;23条20W+;14条30W+;9条40W+;7条50W+;6条60W+;5条70W+;4条80W+;3条100W+,2条200W+。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42 | 0 | 0 | 0 | 0 | 4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42 | 0 | 0 | 0 | 0 | 4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42 | 0 | 0 | 0 | 0 | 4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本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保障措施仍需进一步加强。另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还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改进措施:2023年海南省气象局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中国气象局、海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意借鉴总结新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素质,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南省气象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