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30日 2012年03月30日 文号:气发〔2012〕27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气象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气象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气象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关于气象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促进气象事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气象发展规划(2011—2015)》、《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气象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绩

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级气象部门及气象行业相关部门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气象业务服务和科研需要,积极推进气象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中国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气象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效显著。

—— 标准体系初步形成。颁布实施了《全国气象标准体系构建与2009年至2011年标准化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了《全国气象标准体系构建与2011年至2015年标准化发展规划专题研究》,初步形成门类齐全、结构清晰、涵盖气象主要业务服务领域的气象标准体系框架。截至“十一五”末,共发布实施气象国家标准20项、气象行业标准121项。此外,还发布实施了百余项气象地方标准以及一定数量的气象企业标准,为现代气象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 标准化组织与机构逐步健全。2004年以来,中国气象局设立了专门的标准化管理、研究机构,相继成立气象防灾减灾、气象基本信息、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等4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区、市)气象局设立了专职标准化管理岗位,十余个省(区、市)成立了地方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提高气象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气象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气象标准化工作流程》,组织召开了全国气象标准化工作会议,使气象标准化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省(区、市)气象局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相继制定了地方气象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和细则,有力地促进了地方气象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 标准科学研究工作不断加强。进一步加强了气象标准研究工作,提高气象标准的技术含量和制修订质量。《风廓线雷达探测关键技术标准体系研究》、《雷电防护标准体系关键技术的研究》、《空间天气事件级别(Ⅰ)标准研究》、《全国气象服务规范》等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项目分别列入科技部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和公益性行业(标准)科研专项,并取得明显成效,为提高相关标准的技术含量和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标准宣贯实施力度加大。各级气象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不定期组织面授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宣贯、解读标准。全行业学习、宣传和应用标准的氛围得到强化,认识不断深化。中国气象局创办的《气象标准化通讯》刊物和中国气象标准化信息网,各气象标委会和部分省(区、市)气象局建立的气象标准化网站,成为全国气象标准化工作者交流学习的桥梁和平台,为普及标准知识和推进标准化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 标准发挥的作用日渐凸显。“十一五”期间发布的一系列气象标准在气象监测与预警、预报预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雷电灾害防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对规范全行业的业务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气象干旱等级》(GB/T 20481—2006)《沙尘暴天气等级》(GB/T 20480—2006)、《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技术规范》(DB51/T 851—2008)等标准在实践应用中取得良好效果,并先后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差距与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气象标准化工作整体起步晚、起点低、底子薄,有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许多薄弱环节亟待改善和加强。一是标准体系有待健全。气象标准数量少,覆盖领域不全面、不平衡,特别是面向社会、行业实施管理和开展服务的支撑标准数量不足,已有标准的系统性、协调性不够,不能满足现代气象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标准研制水平有待提高。气象标准化关键技术与共性规律尚未完全掌握,高层次业务科研人员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程度不够,已立项标准的制修订进展缓慢,部分标准的适用性、针对性不强;三是标准宣传应用水平有待提高。积极主动宣传贯彻标准、发挥标准效益的意识尚未普及,保障标准化工作长效运行的机制尚未健全,标准执行及检查评估力度不够,气象标准化在气象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四是标准国际化参与程度有待提高。参与国际气象标准化活动的意识不强,参与国际标准活动的渠道不畅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力度不大,在国际气象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有限。

(三)面临形势

气象标准涉及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各个领域,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离不开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十二五”时期是气象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加快构建气象现代化体系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四个一流”、提高“四个能力”的关键时期,气象标准化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建设气象现代化体系对气象标准化提出新的要求。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必然要在技术研发、业务运行与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标准化工作;二是提升气象保障与支撑能力对气象标准化提出新的要求。强调公共气象服务的引领作用,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必然要求发挥气象标准化的技术支撑作用;三是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对气象标准化提出新的要求。协调、组织和实施气象行业相关资源的共享和最佳配置,开展各类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和权益维护,必然要求加大气象标准化工作力度;四是提升气象国际地位对气象标准化提出新的要求。在经济全球化、科技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中国气象要争取更多话语权、提升国际地位,要展示现代化建设成就,必然要求加快气象标准化步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气象标准化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四个能力”、建设“四个一流”和强化气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需要,立足部门、面向行业,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增强气象标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标准质量,促进标准与科技、业务的紧密结合,不断增强标准的适用性,提升气象标准的效益,更好地发挥气象标准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 部门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气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服务意识,鼓励全行业及社会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气象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坚持开门制标、开放贯标,增强气象标准的行业指导性,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

—— 需求牵引,应用为本。围绕现代气象业务发展需求,满足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通过良好的机制,将广泛应用的理论或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更好地发挥气象标准对业务服务的规范作用。

—— 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加强全行业的标准顶层设计和资源整合,统筹安排气象领域各类标准布局和优先次序,加大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管理类、服务类和技术类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强化气象标准的支撑作用。

—— 强化执行,注重实效。加大对气象标准的宣贯力度,增强业务管理中对标准实施的指导和考核,健全气象标准执行、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积极采用试点示范等方法,推广先进经验,努力使气象标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解决标准缺失、质量不高的问题,初步形成机制健全、发展协调的工作局面,完善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气象标准体系,健全气象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提升气象标准对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具体目标如下:

—— 新立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50项左右,年均发布实施国家标准10项左右,力争到2015年气象国家标准总量达到70项。

—— 新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150项左右,年均发布实施行业标准35项左右,力争到2015年气象行业标准总量达到300项。

—— 将我国自主创新、技术先进的气象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工作取得突破,支持制修订一定数量的气象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周期分别控制在3年和2年以内,标龄控制在5年左右。

—— 建成以“一网、二系统、三库”(即中国气象标准化信息网,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和气象标准信息服务系统,气象标准档案库、气象标准项目库、气象标准化人才库)为基本构架的气象标准化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进程

面向行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以及“全面推进、填平补齐、急用先立”的思路,统筹确定气象标准的重点和急需领域,优先支持探测环境保护、资质资格(岗位)认定、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与预警服务、温室气体观测与预报、环境气象等方面的标准项目。加强气象标准制修订质量控制,完善和优化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复核、发布实施、复审等气象标准制修订程序,总结实践经验,加快成果转化,分解落实责任,细化操作流程,及时修订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积极推进一批重点标准、急需标准和精品标准的出台和实施。

(二)完善气象标准体系

根据气象工作职责和领域,系统分析现代气象业务的标准现状、形势与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由气象基础与综合、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气象基本信息、气象防灾减灾、气候与气候变化、卫星气象与遥感应用、空间天气监测预警、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服务、气象影视等13个标准分体系及若干子体系构成的气象标准体系框架,优化管理类、服务类和技术类气象标准布局,不断增强气象标准体系的完备性、系统性、层次性和协调性。

(三)提升气象标准应用水平

积极研究标准实施所需的基础、技术和政策条件,制定和完善配套激励措施和考核机制,切实发挥业务管理部门和业务科研单位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主动意识。选择基础扎实、领导重视、积极性高的地区和单位开展气象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探索强化气象标准应用的规律、方式和机制,总结、推广气象标准应用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开展气象标准实施应用效果评估的技术方法研究,构建气象标准适用性评价指标体系和气象标准应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重点领域、关键业务的现行气象标准应用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和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气象标准在气象业务和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四)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

在加强现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技术协调与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完成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委员会和大气成分观测预报警报服务、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气象影视等分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推动各省(区、市)建立地方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形成覆盖各业务领域、分层清晰的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体系。支持和鼓励气象业务、科研工作者参与标准化技术组织活动,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标委会委员的组成和结构,发挥专家的咨询与技术指导作用。加强对标委会秘书处的支持、协调和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标委会秘书处挂靠单位的积极性和保障作用,推动标委会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

(五)加大气象标准学习宣传力度

不断创新学习宣传标准的机制和方法,在部门和行业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平台,采取座谈会、论坛、讲座、简报等形式,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开展气象标准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推广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气象标准,使气象行业及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支持和参与气象标准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业务需求和工作重点,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标准培训,夯实气象标准广泛应用的基础。

(六)加快气象标准化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建设

建设气象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对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源进行收集、研究和优化整合,在线发布气象标准化最新动态和科研成果,提供全面、系统的标准化知识。建设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 实时在线了解和监督气象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实现气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申报、制修订、报批、复审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建设气象标准化人才数据库,对标准技术审查专家、编写人员、管理人员、标准化专业人员等进行动态管理,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建设气象相关标准档案数据库,收集国内外气象标准信息资料,实现对国内外气象标准资料的检索、分类和共享。建设气象标准项目数据库,组织对已发布及在编气象相关标准项目进行普查和清理,为强化项目管理奠定基础。

(七)加强气象标准化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我国气象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为我国气象领域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提供信息和参考。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和世界气象组织(WMO)等组织开展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和活动,努力将我国优势技术领域的标准提交并制定为国际标准,抢占高新技术国际标准的制高点。建立国际标准化动态跟踪机制,按照“借鉴、结合、创新、发展”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探索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理念和方法在气象领域的应用,加快气象领域采用和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积极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气象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科学管理

要把气象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部署、重点安排。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负责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形成纵横结合、上下结合的工作体系。要强化标准项目管理,建立完备的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加大经费投入

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形成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努力确保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实施以及人才培养和技术组织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要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和气象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立项审批时,统筹安排项目中涉及的标准化工作经费。要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充分调动企业及社会相关组织参与气象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科技支撑

要进一步加大标准相关的科技开发力度,努力做到标准研究与气象科研同步,标准制定与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同步,标准实施与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化同步。要加强气象标准体系、气象标准评价指标等方面的基础研究。要发挥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的作用,抓好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制。要结合气象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的相互转化、相互推动。

(四)提供人才保障

要把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国气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建立有利于标准化人才健康成长和施展才能的良好机制和导向。要通过政策引导、分类培训,形成一支既懂业务又熟悉标准化知识、内外结合的气象标准编制和审查队伍,建立一支覆盖国家级和省级单位的标准化管理队伍,培养更多熟悉国际标准化工作规则的国际标准化人才。

(五)完善配套政策

要充分调动各级科研、业务、服务、培训、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气象标准化工作合力。要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逐步改变有标不循或者以内部规范和文件替代标准的作法。要从机制上实现在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重大业务项目中捆绑标准项目,并将项目标准化成果作为投入业务运行的考核指标。要强化培训工作,做好年度培训计划,推进标准化培训的常态化。要把标准成果与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技术职称评定合理挂钩,吸引更多人才参与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