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南省气象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海南气候康养市(县)”
综合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气象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气候康养市(县)评价工作的通知》(琼气发〔2021〕14号),经过前期各市(县)人民政府申报、专家初审、申报单位提交评估技术报告等工作环节,10月27日,海南省气象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海南省气象学会、海南省医学会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海南省气候康养申报市(县)进行了综合评审。经评审,专家组同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通过“2021年度海南气候康养市(县)”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海南省气象局(电话:0898-65307391)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898-65370852)反映。
海南省气象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