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南瑞云雷电防护有限公司: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原认定机构根据年度报告、信用档案及资质申请条件,在有效期满前作出准予延续、降低等级或者注销的决定。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贵公司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将于2024年6月2日到期,请于2024年3月2日前登录中国气象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资质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海南省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