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企业。
二、设定依据: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1号)第二十三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开展活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报送检测项目清单,接受监管。《海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琼气规发[2022]2号)第三十九条 取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在本省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实行登记制度。
三、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专业技术人员达到规定数量要求;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
四、申请材料: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原件(电子版);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原件(电子版);
(五)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原件(电子版);
(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电子版);
(七)专业能力评价证明原件(电子版);
(八)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九)专业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电子版);
(十)经营场所证明原件(电子版);
(十一)在海南省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情况说明书原件(电子版);
(十二)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承诺书原件(电子版);
(十三)证明事项承诺书原件(自愿选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该事项的,需签署该承诺书,同时免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电子版)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一)受理:1个工作日;(根据国家69号文要求,受理环节不计入环节办理期限)
(二)审核:2个工作日;
(三)决定:3个工作日。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九、办理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咨询电话:0898-65203075
投诉电话:0898-12345
十、办理网址:
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