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企业、事业、其他组织。
二、设定依据: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3号)第十八条第一款:向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参加世界气象组织全球和区域交换站点以外的气象资料,应当由中方合作组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提供气象资料的理由;
(二)具有提供气象资料项目、数量、格式要求等。
四、申请材料:
1、向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气象资料申请书原件(电子版)
2、项目合作批准文件、协议书、实施方案原件(电子版)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一)受理:1个工作日;(根据国家69号文要求,受理环节不计入环节办理期限)
(二)初审:2个工作日;
(三)复核:2个工作日;
(四)决定:1个工作日。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九、办理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咨询电话:0898-65203075
投诉电话:0898-12345
十、办理网址:
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