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5:16

海南省海口市气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从党政网共制发公文和简报226件,主动公开168件,主动公开率为74.3%,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规划计划、部门文件、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栏目公开人事、财务、法规等文件共76条,均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本年度我局收到0件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栏目信息发布更新不及时,缺少时效性;二、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精准解读的到达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按时将公开信息放在市政府网进行公开,做到了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同时,按市政府的要求,每月及时将本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以纸质文件和电子件的形式送到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方便广大社会公众查阅。目前,这些工作都已经形成制度化,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工作。    

2.强化审查督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进行。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3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2024年1月10日